擁有專長,工作選擇機會多
A. 基層護理師:醫療院所護理師、校護、廠護、長期照護機構護理師、衛生局/所護理師。
B. 進階護理師:專科護理師、個案管理師、疾病衛教師、健康促進師、居家護理師、護理主管、護理機構負責人。
C. 政府機關行政人員
D. 其他:醫護研究員、醫材管理員、空服員、護理教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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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臺灣護理學會「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制度」護理人員有N、N1-N4階層。(臺灣護理學會-首頁 / 進階/認證 / 基層護理能力進階規劃指引 /),網址:https://reurl.cc/qk324D